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第27章(1 / 2)





  他觉得他脸上的表情一定很不能看了,一定很狼狈。

  “……谢谢你。”蓝森低声说。

  他从未如此感到他是被眷顾的。

  “不用道谢啦。”连恰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背,“……是朋友嘛。”

  ——朋友?

  蓝森隐隐觉得哪里不对,却又说不出来,最后他把这归结为自己的社交经验缺乏,应着连恰的话点了点头。

  如果连恰是这么认为的,那么应该就是这样,不会错的。

  他们又头碰头地研究了一会儿这张一分为二的问题表,大多数时间是连恰在提问,蓝森回答,然后连恰再和他商量有没有解决办法或是防范措施,最后把那些看起来甚至有点滑稽的答案写下来。

  “所以你看,蓝森先生!”连恰大功告成地举起了那页纸,递到他眼前,“全部的问题和烦恼,只要去超市再买一个玻璃碗,就会解决啦!”

  这么说其实不太准确,蓝森和连恰都清楚,但蓝森不忍心驳了连恰的好意,于是他也笑着点了点头。

  他心里觉得必须感谢连恰,又不知道做些什么比较好,他把自己能做的蛋糕想了一圈,感觉那都不够。

  最后他福至心灵地想起来,某天连恰没来的时候,坐在吧台边上的女生们兴高采烈闲聊着的游乐园——新近扩建重开,有优惠,最重要的是那群女孩子似乎都很喜欢。

  蓝森不着痕迹地看了连恰一眼。

  这或许是个不错的方式。

  第二十五章

  “所以……”许芸芸把额前的卷发向上撩起,另一只手拿着个大卡子把刘海儿别在头顶,“……他约了你?”

  “嗯嗯嗯。”连恰抱着巨大的毛绒兔,小鸡啄米似的点头。

  “而你答应了。”用的是肯定句,而非疑问句。

  “是啊我答应啦……咦为什么你知道啊!”明明还根本没讲到后面,只讲了前面。

  “因为。”许芸芸往手心里倒了营养原液,对着镜子仔细一点点往脸上揉,“你如果没答应的话,就不会和我说这件事了,没必要啊。”

  “……是哦。”连恰无法反驳,有时候她真心实意觉得许芸芸比她还要了解她,“因为五一节放假嘛,我也没别的事情,择日不如撞日,就约了明天去了……中午一起吃饭,刚好下午就去玩。”

  许芸芸脚在地上一蹬,人跟着椅子往后一撤,仰起头看看坐在上铺床上的连恰:“你很开心?”

  “开心啊,为什么不开心?”连恰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,满脸兴奋,“我好久都没去游乐园玩了,而且是蓝森先生问我去不去啊。”

  ——那个“而且”的部分真让人在意。许芸芸腹诽。

  “哎,对了,说到这个,他怎么突然约你呢?”许芸芸不经意地跟着问了一句。

  “我帮了蓝森先生一个忙。”连恰说,往前一扑,趴在了毛绒兔的肚子上,“蓝森先生说要谢谢我,所以就带我去玩了,刚好到五月中旬为止门票都是第二张半价!”

  “…………”

  连恰抿着嘴,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真的很开心啊,不单单是因为去游乐园啦……我之前一直都不敢想,蓝森先生有没有把我当朋友……现在应该是了吧?”

  说着,揪着毛绒兔的长耳朵,傻兮兮地乐起来。

  ——不,我觉得他没有把你当朋友,可是你们两个好像一个比一个傻。

  许芸芸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句话按在肚子里。

  另一边,连恰却托着腮,忽然感慨起来:“我很难和人交朋友的,芸芸,你知道的吧。”

  “是啊,六年来就我一个,六年之前连我都没有。”

  “诶嘿嘿……”讪讪地埋下了头,“因为,朋友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的啊。我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交朋友那么容易……但是但是……没办法,我靠直觉嘛,直觉不合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,靠近都不想靠近啊,合的人又那么少。”

  “本来就是这样的,哪有那么多朋友。”许芸芸翘着脚,耸了耸肩。

  “……虽然我没办法和你说为什么。”被压得闷闷的声音传来,“但是,蓝森先生真的是很好的人,不是那么泛泛的好人,是我真的觉得他很好,货真价实的,真心实意的,很好很好的人。我把他当我的朋友,希望能好好珍惜他,但是我其实……没太敢指望过他能把我也当朋友,因为我知道做朋友有多不容易,所以……我觉得我很幸运啊。”

  连恰探出头来看许芸芸,头发被蹭得有点乱,脸颊微红,眼睛弯弯的,像是落了一捧星星进去一样。

  “别的我不知道——”许芸芸拖着调子,慢条斯理,爬上了两架床中间的梯子,伸手去捏连恰的脸,“——但我知道恰恰要被拐走啦!”

  “呜哇哪有……”

  “有!”许芸芸两只手一起上,捏着连恰脸颊上软乎乎的肉,“我宝贝了六年的小天使,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拱走啦!我吃醋!”

  “没有啦,哈哈哈哈哈——不一样,不一样啦!芸芸是芸芸,蓝森先生是蓝森先生……噗哈哈哈哈……别挠我别挠我啦!我怕痒啦!”

  两个女孩嘻嘻哈哈地闹腾了好一阵子,直到连恰抓着毛绒兔猛拍许芸芸,才告一段落。

  第二天上午将近十一点,在蓝色森林里碰了面的两个人,同时“啊”了一声。

  只不过连恰是真的说出声了,蓝森只是用他的表情很诚实地表达了惊讶。

  连恰“啊”的一声,是因为蓝森竟然在脑袋上戴了一顶棒球帽——这种装扮让蓝森先生看起来不那么蓝森先生了,更接近于蓝森少年,比曾经的连帽衫扮相看着还要小。

  蓝森惊讶的是,连恰竟然把头发扎起来了。

  连恰一直都留着半长不短的及肩发,平常都是披散着头发,只在脑袋一侧别个小发卡当做装饰——四叶草,粉樱花或是泰迪熊——但这次却把头发扎到了脑后,因为头发还不够长,脖子后面剩着一圈小碎发扎不起来,辫子也小小的,翘在脑后一晃一晃。